1、更夫必须由保卫处审查批准,并发放更夫证。
2、更夫在岗期间必须持证上岗,要注意盘查出入人员,对携带物品出楼的,白天需持有主管部门签发的证件;夜间一律禁止放行。携带私人物品出门的,要认真检查,并按规定登记。
3、更夫要做到“六要六不准”。即:要认真交接班,不准迟到、早退 ;要坚守岗位,不准擅离职守;要经常巡视,不准喝酒、睡觉;要查明可疑情况,不准马虎行事;要熟悉重点部位情况,不准做职责以外的事情;要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火警、盗警电话,不准将外人带入值班室、私自替岗、代岗。否则,一经发现给予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。
4、更夫夜间巡视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,发生案件要保护好现场。
5、更夫要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和保卫部门的监督检查。发现不胜任者,给予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。
6、对违反本岗位责任制的,保卫处将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。